产品捆绑之利
腾讯之所以死守着QQ坚决不干互联互通的“蠢事”,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在QQ这颗参天大树下,实在有太多的业务靠它来滋润呢.
现在的腾讯QQ,IM仅仅只占很小的部分了,Q-Zone、QQ音乐、QQ游戏、QQ宠物、QQ会员、QQ秀、QQ网络杂志、QQ三国、拍拍……还有众多的系列.从OICQ时代的100多KB,到现在安装后近90MB,QQ变得越来越臃肿了,其原因只有一个――捆绑.
互联网用户第一次听说“软件捆绑”估计都是从Windows捆绑IE上来的,微软因为借助在操作系统上的市场垄断地位,用捆绑的方式推动自己的IE浏览器,从而使当年生机勃勃的Netscape直线崩溃.显然,腾讯走的正是微软这条路,不过微软已经为此付出了极为昂贵的罚金作为代价,而腾讯为此只得到了巨额的回报.
借助QQ的资源优势,腾讯在互联网的诸多业务四处出击,捷报连连,TOM在线CEO王雷雷曾经极为形象的用“插根扁担也能开花”来形容腾讯涉足互联网增值业务的轻松程度.
最鲜活的例子是联众世界,中国最早的休闲游戏平台之一,1999年最辉煌的时候占据了85%的休闲游戏市场份额,并成功的推动了网络休闲游戏的收费模式.这一切随着腾讯在QQ里捆绑了QQ游戏平台而立刻灰飞烟灭.目前,QQ休闲游戏平台的同时在线人数已经达到317万,而联众的在线人数据业内人士估计应该只是维持在50万左右的水平.
由于捆绑行为的巨大好处,腾讯不惜采用强制的方式进行,目前的QQ版本中,除“旋风下载”外,其他捆绑的产品都是不可选择的被打包下载,直接安装在QQ客户端上,用户的选择权被直接剥夺,对于同类软件或服务来说,露脸的机会小的可怜.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合伙人Peter J. Wang认为: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捆绑销售自己的其他产品,显然是很多企业都会采用的商业模式,而这种方式是否是垄断行为,关键在于是否影响到所搭售的产品的市场竞争.至于一个优势企业是否有义务开放自己有市场优势的基础产品或平台,则需要看该优势产品是否是其他产品竞争时的必要条件,这种条件的必要性和不可复制性可能会决定其是否是垄断行为的判断标准之一.
四处延伸的市场优势
腾讯所拥有的市场支配不仅仅用在了客户端捆绑的软件上,借助这庞大的用户基础,腾讯在其他互联网应用上也获得了很好的效果.
2007年10月19日,据Alexa.com的统计,腾讯旗下的门户网站QQ.com的浏览量目前全球排名第16位,新浪网全球排名21位,搜狐全球排名28位,网易全球排名37位.
是什么让2003年才进入门户网站竞争的QQ.com有如此的能量几乎是转眼间就击败了苦心经营10年左右的传统门户三强?答案还是在腾讯在IM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
从QQ.com开张第一天起,所有QQ用户在每次登录QQ时,就会有一个不能被屏蔽的QQ.com迷你主页弹出,这种强迫式的弹出成为其他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噩梦,因为很多用户在上网的第一时间就会登录QQ,而此时弹出的QQ.com主页肯定大量的拦截了也许正要打开新浪、搜狐的用户的鼠标,QQ.com的流量随着急剧上涨.
“腾讯从来不是第一个进入市场的人,但他总是比其他人收获大,”一位业内人士不无感慨.腾讯确实如此,仔细研究腾讯推出的各个产品,从QQ.com、Qzone、QQ秀到拍拍网、QQ游戏、搜搜、QQ宠物等等,都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采用跟随策略.
这种说好听点是“跟随”,说不好听的就是“抄袭”的行为,在中国互联网业界已经成为顽疾,其最大的弊端在于,根本不会再有人指望通过创新――不管是技术的还是形式的――来获得成功,因为不管你发现的“蓝海”有多么的蓝,上空总是有一大块看不到边的阴云覆盖,你刚折腾点儿小浪花出来,就有人把你从这片海域里一脚踢飞了.正因如此,近年来,在中国市场你几乎看不到新兴起来的成功网络企业,而在美国,光这两年,Myspace、Youtobe、Facebook等新面孔一个接一个.
Peter J. Wang 认为:“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在利用这种优势地位时,是否存在垄断行为,需要从很多方面进行考虑,很难简单的认为只要是利用支配地位得到了利益就是垄断.《反垄断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竞争,而并非保护某一竞争者,如果这种支配性地位影响了竞争,比如在延伸优势的市场有垄断或垄断的可能性,《反垄断法》才会产生效果.”
对于上述行为,腾讯方面在收到了记者的采访提纲之后,表示不愿意做出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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