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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到这本书之前,我讨厌乔布斯的原因:
自己剽窃施乐,还整天批评微软剽窃.(大家都是中国作协的,都是自己人,何必呢)
剽也不好好剽,本来施乐是功能完善的三键鼠标,这孙子非要剽成单键,害得我们只能买个外观不配套的PC鼠标来用.(这点微软剽得也不好,vista的3D窗口切换明显是剽窃了osx的"exposé",但是一点也不像"exposé"那样实用,好在在vista下面可以自己安装一个叫switcher的软件)
脸皮厚,大自然,97年的时候曾对比尔.盖茨说,"比尔,我们共同控制了100%的桌面系统市场".(我日,那时候比老师是97%,乔老师是不到3%)
一根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傻X usb 线要300多块钱,要是不买它你就得另买个1394卡;使用充电电池的电子产品卖给你的时候居然不给充电器,要单独买的话又是两三百块钱.这两件事是我前后两次交钱买完了第二、第四代ipod回家后发现的,吓得后来我帮朋友买苹果笔记本的时候,连带不带屏幕都要跟商家确认半天.
把产品的功能缺失宣传成是更好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指ipod shuffle的广告宣传.顺便说一下,创新的老总对ipod shuffle没有液晶屏批评讽刺了半天,后来见ipod shuffle卖得好,也忍不住开始生产没有液晶屏的mp3播放器了,呵呵)
使用IBM的PowerPC芯片做苹果电脑的时候,大谈精简指令集的好处,拼命攻击贬低INTEL芯片的复杂指令集,后来改用INTEL芯片的时候,又大谈INTEL芯片的好处.
作为竞争对手,整天花钱拍广告攻击Windows PC.
最后,也是最讨厌的是,乔布斯以他的商业宣传策略和洗脑手段成功地培养了一大批仅仅因为自己使用苹果而不是PC就觉得自己"有品位"、"有格调"、"有个性"、"与众不同"的傻X势利眼.在美国,人们甚至给这帮笨蛋起了个专用的名字叫"apple snob".在接触苹果的产品之前,我从来没有为了了解一种商业产品而遇到过这么多的傻X"粉丝".在讨论苹果产品的论坛里,因为这帮骄傲地自称"我们不是mac user,我们是mac fans"的家伙们太多,以致于你很难得到什么关于苹果产品的客观评价,至少在中国的苹果产品论坛里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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