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IP地址怎能成为“隐身衣”
去年7月,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与傅先生的妻子签订了装修合同,因双方发生不愉快,该装修纠纷最后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结果为傅先生一方赔偿进念公司违约金2万余元。
但是很快,进念公司称发现自己的业务量骤减。
进念公司调查后认为,今年3月,傅先生利用自己公司在上海检测中心技术服务的便利,在该中心所有的服务器内开设了名为“装修血泪”的论坛,并在该论坛上发帖称进念公司“依仗权势,从来没有干过合格工程”、“欺骗了上百的装修户”等等,同时还用虚假的头像照片冒充自己被殴后头破血流的惨状。
庭审中,进念公司称:“被告甚至注册了200多个马甲,反复发帖,用自编自导的方式造成我们公司被广泛投诉的假象。”
傅先生反驳:“原告凭什么就认为那个‘IP地址’就一定是真正的上海市检测中心的‘地址’;其次,即便是真实的‘IP’地址,原告也无法擅自进入服务器调取系争论坛文件夹中的相关内容,除非采用‘网络黑客’的手法,如果是这样,原告证据的‘合法性’便值得怀疑。”最后,他否认用一个“IP地址”申请了很多网名的说法。
庭后,有关人士表示,虽然“IP地址”是人们在全世界环球网上使用的供全世界识别的通邮地址,但由于用户在互联网上既可以使用真名,也可以使用假名或者匿名,所以,即使你可以查找到“IP地址”,但也很难据此确定行为人的地址、国籍、身份情况。
目前,此案正在等待第二次开庭。
4、“删”还是“不删”是个问题
蒋女士是浦东一家幼儿园的园长。2007年3月,她发现在某门户网站上出现了大量指责其“挑拨离间”、“罪孽深重”的字句,并伴有“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要求罢免腐败变态园长”一文。蒋女士认为,这些文章内容纯属子虚乌有,但由于已经在网络上广泛流传,严重影响了她作为园长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蒋女士要求该网站删除这些文章,但迟迟不见网站反应,遂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网站的主办方赔偿她精神损失5万元,同时赔礼道歉。蒋女士的代理律师认为:“网站应当对网友发表的内容进行审核,而不仅仅提供一个发表言论的平台。”
该网站主办方工作人员回应:“我们网站删帖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例如内容违法或者违反相关政策,对于个人或者公司有攻击性言语等等。”被告的代理律师在答辩时举了一个简单例子:如果一个人在网上贴了“张三不得好死”,BBS网络服务提供商应立即删除这个帖子,但是这个帖子如果是“张三被车撞死了”这类客观陈述,那么BBS网络服务提供商可能并不知道这个张三是何许人,就没义务删除这个帖子。
被告还表示,既然论坛规定了“文责自负”,要求网友对自己发表的言论内容负责,那么蒋女士就应当起诉发帖者,而不是网站。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但被告提出的“删除”问题确实引人深思,在“无政府”的虚拟空间里,匿名者之间的攻击、谩骂是司空见惯的事,网络是不少人的“发泄器”,而网络公司又不得随意拒绝发布或删除信息,如果动辄要求网站“删删删”,不仅人力上难以支持,财力上的成本也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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