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网络的“自由底线”在哪里
面对“点评族”惹下的麻烦,网络也正在拼命寻找网络言论的“自由底线”。开设有视频博客栏目的琥播网每个月能收到网友上传的4万余条视频短片,其中60%为网友自拍,带有讽刺、批评甚至恶搞意味地占据了相当一部分,可以想象,需要一定技术的视频短片尚且如此,门槛更低的文字博客每天的产出量就更庞大了。“要审核所有的博客内容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琥播网对外事务部人员表示,网络与传统媒体不同,它内容的生产者可以用“无限”来形容,因此审核非网站自编自办的内容成本高得惊人。
目前许多网站都规定了发帖规则,但这些规则大多是一些发帖的技术性要求,而对于内容的审查或约束相当得少,信产部虽然会不定期地通知各个网站需要谨慎发布的内容,对这些内容网站都会用屏蔽技术加以控制,但对于仅涉及个人或社会话题的争议性内容网站的控制会比较弱。
“中国的互联网缺少诚信,这已经成为阻碍中国互联网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互联网协会理事长胡启恒指出,互联网的虚拟特性,在给网民带来极大自由度的同时,也增加了网上进行商务活动和建立互联网信用环境的难度,目前在国内,一些企业推出的诚信机制的约束力也暗含着事实上诚信与利益的关联捆绑,例如:企业在支付宝的交易记录将影响到企业能否获得银行的融资贷款,淘宝卖家的差评多少直接决定其卖出商品的数量。可见,未来要加强国内网络诚信机制建设,推动诚信与利益捆绑是必定要施行的举措。
观点 名誉权保护与言论自由孰轻孰重
“网络恶意点评”的不断出现,已经引起广泛关注,仔细分析一下,这些案件存在以下特征:
侵权人多采用发帖、论坛的形式,且这些论坛多为民间设立,真正的商业论坛较少。
侵权人极少采用真实身份登陆,故接受信息的人一般并不知道发帖者究竟为何方神圣。
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都是公开的,可以被所有能够登录网页的人见到,网络经营者或管理者,无法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事先审查,但可以删除不良信息。
网络取证具有时效性和变动性,取证的途径和方法比较专业,除非网络提供某个具体登录者的登录资料,否则难以确定侵权人的身份。
基于上述四个特征,有关学者主张,此类案件应该“若干倾斜保护与利益平衡”,即当名誉权保护与言论表达自由冲突时,更多保护一般公民的名誉权,对言论表达自由予以较多限制,严格强调传播实施的真实性和评论的妥当性。相反,如果是公众人物的话,则应适当强调言论表达自由,对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保护作适当的弱化处理。
站长排行
新闻
学院
专栏
盈利
如果你有站长界人事变动、重组并购、变革技术出现,以及产品投诉等重要新闻线索,请告诉我们,我们会给予特别关注。
0631-3653338
站长中国编辑部
站长中国24小时新闻热线: 13256307008